都说“民以食为天”新股配资服务官网,可谁能想到,一根萝卜竟能在超市里掀起一场“风波”,还闹上了法庭!近日,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妥善化解一起因买菜引发的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纠纷案件,法官以司法智慧实现案结事了,彰显司法为民担当。
案情简介
2025年5月,在长春市某超市内,售货员张某与顾客刘某因买菜事宜产生争执,冲突升级后,刘某拿起身旁货架上的萝卜击打张某头部。
张某随即报警,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事后,张某出现头部不适、气短等症状,前往医院就诊,产生医疗费、交通费,并因伤误工一周,产生误工损失。双方就赔偿事宜多次协商未果,张某遂向南关法院提起诉讼。
南关法院驻综治中心团队法官邓翔匀承办此案,因刘某年事已高,法官耐心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其解释相关法律规定以及她需要承担的责任。同时,法官还积极联系刘某的家属,一同做刘某的思想工作。经多轮沟通,刘某终于认识到自身错误,主动申请法院主持调解。
最终,法官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情理融合等角度出发,促成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刘某同意赔偿张某医疗费、交通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共计 2000 余元。
为了真正实现“案结事了”,避免后续执行争议。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刘某当场履行了调解协议,将2000余元赔偿款交到了张某手中。拿到赔偿款的张某,脸上露出了满意的笑容。至此,这场因萝卜引发的健康权纠纷,在法官的用心调解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法官有话说
在日常生活中,因琐事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保持冷静,切勿冲动行事,当我们遇到纠纷时,一定要通过合法的途径解决,切不可一时冲动让小矛盾升级为大冲突,最终给自己和他人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来源:长春南关区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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